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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省医疗救助扩大范围和病种 新增35万人就业

政厅: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将提高15% 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将提高15%,由260元提高到300元…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1月22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3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新开建15.5万套保障性住房……在今年省“两会”召开之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也相继明确今年工作重点,这些工作重点涉及全省百姓生活的诸多方面,贴近民生、温暖民心,它们的落实将会对改善发展环境、方便百姓生活、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等产生积极影响。

    省财政厅: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将提高15%

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将提高15%,由260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35元提高到259元。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已经连续六年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入为民办实事任务,财政资金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城市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与我省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适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人社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

    2013年,全省将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特别要做好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非公经济就业。

    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目前为55元)的民生实事;稳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280元。同时,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按要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要增长16%。适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促进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

    省民政厅:医疗救助扩大范围和病种

    2013年,我省将出台《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确保3月底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任务。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医疗救助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扩大实施范围和救助病种,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同时,加快建立80—8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突出发展以日间照料为重点的社区养老服务,力争覆盖社区的25%。巩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成果,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省建设厅:新开建15.5万套保障住房

    2013年,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城市供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增加2%和3%。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明显改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落实新建商品房住宅配建10%的廉租房或公租房的规定,增加保障房房源供给。全省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5.5万套、基本建成11万套,力争今年4月底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同时,继续合理控制房价,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支持合理自主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

    省交通厅:开建兰州南绕城等高速公路

    2013年,加快省际通道高速化进程,年内建成高速公路400公里,开工500公里,确保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确保武都至罐子沟、营盘水至双塔、雷家角至西峰、金昌至武威4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打通与川、陕、宁的出省通道。力争新开工建设兰州南绕城、渭源至武都、兰州至景泰县城3条高速公路。

    加快夏河机场、陇南成州机场、庆阳机场航站区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天水(迁建)、平凉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1—2个通用机场,建成中川机场航站区工程。加快国家级道路运输枢纽和兰州、临夏、白银、陇南等重要港口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平凉客运枢纽站、中川空港物流园等综合运输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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